4月10日,教育部发文明确:学费(保教费)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。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,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;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,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。
截至目前,已有多省份公布具体退费措施。
江西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广东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浙江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陕西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宁夏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四川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河北
学费、保教费
住宿费
海南
保教费
江苏
保教费
河南
住宿费
保教费
你们学校退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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丨本期来源:人民网
丨本期编辑:苗露
丨本期审核:杨静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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